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检测费用补贴申报的通知
根据《青岛市科学技术局促进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管理办法》(青科字〔2011〕2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青政发〔2014〕12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千帆计划”加快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14〕32号)通知要求,青岛市科技局现组织开展2014年度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检测费用补贴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2.通过服务平台提供、使用共享科学仪器及测试服务从事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的研制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其中,共享使用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展法定认证、执法检查、商业验货、医疗服务、计量校准等非科技研发行为不列入补贴范围;
3.发票开具时间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之间。
1.申请单位或个人通过青岛市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网站(www.sipc.cc)大型科学仪器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分析测试服务补贴申请汇总表》、《补贴申请明细表》、《仪器使用申请表》,并提供委托受理单(委托单位留存联)、检测服务费发票复印件、检测报告副本等材料,进行补贴申请。
在线填写相关表格式如有疑问,请与青岛市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联系,
2.根据《青岛市科学技术局促进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管理办法》,成员单位(非个人)获得测试补贴的标准为当年度实际发生测试费用的5%-10%。
请于2015年3月9日至3月10日下班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基地管理科(办公楼131房间)。
附件:《青岛市科学技术局促进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管理办法(试行)》
2015年1月26日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检测费用补贴申报的通知.doc
附件:青岛市科学技术局促进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管理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