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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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科技政策,负责学校科技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编制学校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纵向科技项目的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组织与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重大科技奖励的培育、各级科技奖励的申报与推荐。

4.负责上级对口管理部门下达的各类科技创新团队与人才计划的推荐申报及管理工作。

5.负责各类政府批建科技平台的培育建设与运行管理,校直属科研机构的管理,学院内设科研机构的备案管理。

6.负责横向科技项目的管理,校企合作共建科研机构的审批与管理,组织开展政产学研科技合作。

7.负责挂靠科技处的各类学会、协会的管理及重大学术交流活动的管理。

8.负责二级单位年度科研业绩的考核与奖励,指导二级单位制定相应的科研业绩奖励办法。

9.负责科技保密管理和科技统计,建设和维护科技处网站、科技信息管理系统。

10.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校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办公室、校科学技术协会秘书处的日常管理工作。

11.负责自然科学类科研实验室项目和平台申报工作。

12.指导军民融合办公室开展军工科技管理工作。

13.指导青岛大学期刊社开展工作。

14.协同财务处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协同审计处检查监督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