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开始申请,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各单位科研秘书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1、申请人请认真阅读申请学科、申请类型所属科学处的具体申报要求(尤其是申报生命科学部和医学科学部项目)。
2、自2015年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方式分为采取定额补助、成本补偿两种方式。
定额补助式是按照一定的额度,对科研项目给与定向资金补助。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般实行定额补助资助方式。
成本补偿式是对科研项目所需研究成本扣除人员薪金成本后予以全额资金补偿。针对重大项目、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等研究目标明确,资金需求量较大,资金应按项目实际需要予以保障的项目。
以上两种方式均要对经费预算进行详细说明(预算说明书),定额补助方式的经费预算表中“备注”栏要简单说明。原则上不得购置仪器设备,如确有必要购置的,应当对拟购置设备的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以及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在预算说明书中进行单独说明。合作研究经费应对合作研究单位资质及拟外拨资金进行重点说明。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依托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资金预算,经所在科研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
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直接费用不再设定比例限制,据实申报。
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申请书中所列经费预算也要经过评审专家审定,一旦项目获得资助,不允许在提交计划书时无故变更申请书中的经费预算,请申请人认真填写经费预算表及预算说明书。
4、2015年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
5、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获得过资助的,应在申请书个人简历中说明,否则将作为不端行为处理。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规定时间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各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各单位应按照学校的要求组织申请工作,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科研处。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必须于2015年3月4日前将要求科研处协助进行形式审查的时间安排(至少提供三个时间段,时间可从3月6日-10日)发送至kycsun@163.com,科研处将进行统一协调并反馈具体时间安排。
2、各单位应在学校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于3月11日前统一报送经形式审查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项目申请书收取的截止时间。各单位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时,还应包括本单位的《2015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单》及《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分批报送不予接收。个人报送不予接收。
1、科研处将于2015年3月7日18:00关闭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系统,系统关闭后申请书将无法上传。上传后还可以修改研究内容,对于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书,将另行通知上传时间。
2、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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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学院、附属医院组织低水平项目会评(申报医学科学部的各类项目),遴选出低水平项目和可申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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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18:00,科研处关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系统(未在此时间点前完成网上提交、并向各单位提交纸质申请书的老师,将不能申请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上传后还可以修改研究内容,对于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书,将另行通知上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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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形式审查不合格申请书,按科研处要求时间重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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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数量、经费总量,充分考虑各单位的师资情况、导师数量、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学位点情况、省部级以上平台等学术资源,各单位申报项目数目标如下。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计划管理科联系,电话:85953353。
1、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
通知及附件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