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青财教〔2010〕4号〕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5年度青岛市专利申请、授权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1、国内发明专利申请:申请日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发明专利申请。
2、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授权公告日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发明专利授权。
3、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外国或国外组织的授权公告日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国外授权发明专利。
4、有效发明专利:申请日为2010年、2005年、200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有效发明专利。
二、需提交材料
1、属国内发明专利申请的,需以学院为单位汇总《青岛市专利申请、授权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每件申请提交《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专利申请费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属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需以学院为单位汇总《青岛市专利申请、授权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每件授权提交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或发明专利授权文本扉页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属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需以学院为单位汇总《青岛市专利申请、授权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每件国外授权提供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对有效发明专利的资助,需以学院为单位汇总《青岛市有效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附件3)、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或发明专利授权文本扉页及发明专利相应资助年度的缴费收据的原件、复印件2份,或国家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2份
以上材料递交的原件经青岛市知识产权局查验后退还。
三、注意事项
对于共同申请(授权)的专利项目,申报人是多个共同专利申请(专利权)人的,应委托或指定共同权利人之一办理资助手续,需填写委托书(附件4)。
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申请表(附件1或附件3)及电子版《青岛市专利申请、授权资助资金资助项目汇总表》(附件6)发送至电子邮箱。
四、申报时间地址
请各发明人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学院,由学院汇总填写各附件,统一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管理科。
报送截止日期:2016年1月15日
地 址:办公楼130室
联 系 人:陈 艳
电 话:85953357
电子邮箱:qdkycgk@126.com
科研处
2015年12月17日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青岛市专利申请、授权资助资金的申报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