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相关老师: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对我校推荐提名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和人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省科学技术奖设置6个奖种,分别为:科学技术最高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青年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奖励导向
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突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山东发展,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奖励力度,鼓励企业创新、产学研合作,支持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或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以及在进口替代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标志性成果,聚焦国家战略人才梯队培育,支持优秀青年人才领衔的标志性成果。
三、提名方式
提名方式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
根据省科技厅规定,我校推荐提名的奖项由省教育厅作为提名单位进行单位提名。
提名方式为专家提名的,提名程序请参照科技厅通知(附件1)。
四、被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被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以及以下具体条件:
(一)科学技术青年奖人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是山东省内注册的法人单位。
(二)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2年(2023年1月1日前),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专著的作者;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2年(2023年1月1日前),并提供应用情况和效益佐证材料。
(三)提名项目所列论文、专著应在国内为主完成,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国内单位,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完成整体验收。
(四)被提名者所使用的成果应为非涉密成果且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相关内容不得涉密。代表性论文(专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主编或副主编)、代表性知识产权完成人未列入项目完成人的,以及论文署名第一位的单位、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中所列的完成单位未列入项目完成单位的,必须征得本人或单位同意,并将有关知情同意不参与报奖证明材料存档备查。
(五)同一候选人或同一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已经获得国家或者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成果不得被再次提名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五、提名程序
(一)提名申请
我校经山东省教育厅进行单位提名,因限额提名,学校将组织遴选择优推荐。
专家提名的需提名专家按照科技厅通知向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具体要求见科技厅通知(附件1)。
(二)提名奖种和等级
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青年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级,其中特等奖从通过初评一等奖项目中产生,不直接提名。评审落选项目不降级参评。
(三)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提名者应按照《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见附件3)要求,客观、准确、完整填写,不得填报涉密内容。“学科分类名称”作为评审分组和专家选取的重要参考,应根据项目(人选)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创新情况在提名系统中选择相应学科,最多可选择三个,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
提名通用项目的提名者凭提名账号和密码登录“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从山东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登录或直接访问http://60.208.139.58:8000/),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专用项目(主要包括涉及国防安全等领域项目)不得通过网络填写和提名。
六、提名公示
候选人所在单位或项目各完成单位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提名单位提名的,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由专家提名的,应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第一完成单位所在市或其他具有提名资格的单位协助进行提名公示。提名公示材料应存档备查。
由专家提名的、参与其他单位提名项目的候选人或完成人及时联系科技处,学校根据相关要求协助进行公示,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项目后续不予办理相关盖章手续。
七、科研诚信和提名责任要求
(一)全面加强科研诚信审核
省科技奖励实行科研诚信全过程管理,被提名人选以及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无科研失信行为。被提名人选、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二)严格落实审核和提名责任
被提名人选所在单位、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对提名材料负有审核责任,应书面承诺已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成审核(书面承诺相关材料应存档备查)。提名者应认真履行提名责任,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被提名项目、人选出现弄虚作假等问题,提名者审核职责履行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应提名者进行减少提名指标,暂停或取消提名资格等处理。
八、提名书材料提交时间
3月14日17点前,学院汇总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提名书(模板见附件3指南),电子版发送至chenyan7530@163.com,提名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含附件,双面打印)及“支撑材料使用知情同意书”(模板见附件4)报送科技处(办公楼132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因我校通过省教育厅提名,材料报送时间以教育厅通知为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人: 科技处项目与成果办公室(办公楼132)
陈 艳 85953357 chenyan7530@163.com
附件:
1.山东省科技厅关于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2025年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人选)汇总表
3.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
4.“支撑材料使用知情同意书”模板
科技处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