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通知
科技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科技通知>>正文

关于做好2024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陈艳    时间:2024-10-16    浏览:


各有关单位相关老师

为做好2024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就开展相关项目成果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果登记范围

拟参评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和进行成果登记的2024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参评项目拟参评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必须进行成果登记,未进行成果登记的成果,学校不予遴选推荐

二、成果登记基本条件

1.各级各类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计划项目形成的成果。须提供项目下达单位盖章的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等资料,验收、结题或评价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以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时间为准)。

2.自选项目形成的成果。高校、科研院所、协会学会、国有企业等支持形成的成果,须提供项目下达单位盖章的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等资料。其余(含个人自选研发)项目形成的成果,提供评价报告(评价报告须经各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结题、验收或评价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以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时间为准)。

3.单独的专利、论文、标准、软件著作权、新品种证书等不作为成果登记依据。

、登记流程和要求

1.登陆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网(http://www.tech110.net/)下载安装“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1.0)”,填写完整后导出电子版成果登记压缩包文件。

2.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中,成果概况、立项情况评价情况成果完成单位情况、成果完成人员名单评价证书内容必填项,不得有漏填项包括非必填项知识产权情况、成果转移转化情况、合作单位情况要求如实填写,如确实没有可不填写;评价委员会名单要求填写详细完整。基金类项目(包括国家基金和省基金)可以不用填写评价委员会名单。

3.填写完毕后,通过软件“数据导出”中将文件导出(导出文件名默认为cgsbqy.zip,切勿修改文件名)。同时还须提供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一份,(1)各类政府计划项目:项目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2)自选项目(计划外):结题、验收或评价报告。并填写《青岛大学成果登记汇总表》。

材料提交时间:请于12月20日前将压缩包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chenyan7530@163.com,邮件命名规则“成果登记文件-完成人姓名”。

联系人:科技处项目与成果办公室  陈艳

电话:85953357   邮箱:chenyan7530@163.com

 

    附件:1.成果登记填报注意事项

          2.青岛大学成果登记汇总表

 

 

           科技处    

                     202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