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学校专利管理事务,提高专利申请质量,防止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鼓励职务发明人积极转化专利成果并实现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 号)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专项计划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市监知促函〔2021〕185 号)等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规范专利申请的事宜通知如下。
学校在职在读师生员工申请专利前须到科研成果转化中心办理专利申请审核手续。申请专利前,发明人须填写《职务发明创造申请备案表(教师/学生)》(表1)、《青岛大学专利申请前评估表》(表2)(表2由为其办理专利申请、授权业务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填写),经发明人所在二级单位审批,到科研成果转化中心办理专利申请登记备案。
经登记备案的专利业务方可进行知识产权委托代理服务合同的签署盖章、财务报销等手续。
经过前期的招标和专家评审合计入围我校10家国际专利申请代理服务机构与15家国内专利申请代理服务机构名单如下(详见表3)。优先推荐师生选择入围机构进行专利代理服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学校其它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与上级文件不符的依照上级文件执行。
科研成果转化中心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