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鲁科字〔2021〕63号)等规定,2021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面上、优青、杰青和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已完成全部立项评审工作。依托单位管理人员和项目申请人可登陆山东省科技云平台自然科学基金系统(网址:http://cloud.sdstc.gov.cn/nsf)查询立项资助结果,获立项资助项目显示“已立项”。
由于在有限的经费条件下资助项目只能优中选优,或者因申请项目本身存在某些问题,部分项目今年未能获准资助。为了使科学基金评审工作更加客观、公正、透明,加强同行之间的交流,所有申请人均可查阅网络评审专家评审意见建议,该意见仅供申请人参考。
获立项资助的申请人填报立项任务书的时间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如您对我们的工作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实名反馈告知,以利于今后的评审工作。申请人对资助结果有异议的,请通过项目依托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不受理对评审专家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的异议。
电话:0531-66777204,66777035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302室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