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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作者:  来源:  编辑:    时间:2019-12-30    浏览:

各有关单位、相关老师: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结题、进展报告等的填报工作已经正式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2020年2月20日前向科技处项目与成果办公室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均为原件)。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依托单位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章)”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到大学财务处办理;“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章)”、“依托单位公章”由科技处统一办理。逾期提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5、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在全部或部分受科学基金资助论文发表时,将经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信息系统,不晚于发表后12个月开放获取;如果论文是开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许存储最终出版PDF版的,应存储论文出版的PDF版本。

二、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并于2020年1月10日前完成网上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逾期提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三、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isisn.nsfc.gov.cn/

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 http://output.nsfc.gov.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文展        电话:85953353

 

         科技处

                                         2019/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