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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牛玉生  来源:  编辑:    时间:2018-07-07    浏览:

各学院(学部):

青岛市科技局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充分发挥奖励导向作用,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注重科技成果本地贡献,助推重点新兴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家《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国办函〔2017〕55号)精神,减少奖励数量,提高奖励质量,进一步优化奖励结构。根据2018年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会议精神,市科技进步奖中的创新团队类、科技创业类纳入统一评审程序。

二、推荐办法和条件

(一)推荐办法

1.单位推荐

我校负责推荐本校内的项目(人选)。

单位推荐原则上数量不限。推荐的市科学技术奖范围包括市最高科学技术奖、市自然科学奖、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创新团队类、科技创业类)和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2.专家推荐

国家最高奖获奖人每人每年度可推荐1项(名)所熟悉专业的市科学技术奖,省、市最高奖获奖者、两院院士每年度可3人以上共同推荐1项(名)所熟悉专业的市科学技术奖。

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成员可推荐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候选人。

(二)推荐条件

推荐各奖种项目和人选除符合《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2018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基本条件(附件1)和《2018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推荐工作手册”,附件2)规定的有关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推荐市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需在2017年6月30日前正式发表。推荐市技术发明奖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列入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计划(基金、专项)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或结题通过后方可推荐。

3.2016、2017年度连续两年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但未获奖的项目,2018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推荐。

4.被推荐参评市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同一年度限被推荐1项;获2017年度市科学技术奖的前两位完成人,不能被推荐参评本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励。

5.已提名参评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不得推荐参评本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已经获得国家、省或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同一项目或者主要技术相同的,不得推荐参评市科学技术奖。

6.推荐项目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且不存在因保密原因不能公开的情况,涉密项目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

(三)公示要求

推荐的项目和人选应在完成人所在单位、完成单位、推荐单位进行公示,各奖种公示内容要求详见《推荐工作手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各单位将各申报项目公示内容按照要求填写完毕,汇总后,于2018年7月19日17时前,统一发送到联系人电子邮箱。

(四)推荐责任

1.推荐书原则上由推荐单位(专家)提供。推荐书是评审的基础文件和主要依据,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意见、项目简介、客观评价等必须由推荐单位(专家)客观、如实、准确做出。推荐单位(专家)填写的内容将向社会公示。

2.推荐单位(专家)和被推荐人(单位)要切实履行科研诚信责任。推荐单位(专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被推荐人应准确、完整提供客观性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论文专著、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情况、推广应用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其中,经济效益部分要在附件中提供财务、税务等佐证材料,建议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推荐单位(专家)要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确保提交的知识产权和论文、论著等项目支撑材料未在国家、省和市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3.严惩学术不端。根据国家科技奖励改革精神,对重复报奖、拼凑“包装”、请托游说评委、跑奖要奖等行为一票否决;对造假、剽窃、侵占他人成果等行为“零容忍”,已授奖的撤销奖励;对违规的责任人和单位,记入科技奖励诚信档案,视情节轻重予以公开通报、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参与科技奖励活动资格等处理;对违法违纪行为,严格依纪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推荐材料填写

市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1.电子版材料:通过市科学技术奖励系统在线填写和上传。2018年7月10日9:00起,各推荐单位可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登录科技奖励系统(http://60.209.128.72:8082/a/login,或通过“青岛科技大数据平台”登录),按要求推荐。如选择专家推荐形式,请推荐专家与我办联系获取推荐号和登录口令。

2.纸质版材料:网上提交电子版推荐材料后,通过市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下载打印,并签字、盖章。纸质版推荐材料应当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网络评审仅审阅电子版材料。

(二)报送要求

1.推荐截止时间: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日17时,纸质推荐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6日11时,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项目(人选)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

(2)纸质推荐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请将推荐书主件和附件直接装订成册,可正反面打印,不另加封皮,不胶装。

3.报送地址:青岛大学科技处项目与成果办公室(办公楼132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牛玉生

联系电话:85953357

联系邮箱:niuyusheng1979@163.com

 

附件:1.2018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基本条件

2.2018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青岛大学

                                201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