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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8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牛玉生  来源:  编辑:    时间:2018-06-06    浏览:

各学院、相关部门:

2018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主要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1.单位推荐

 我校申报的各类研究成果,经学校审核后,由省教育厅统一推荐。

  2.专家推荐

  3名以上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联署推荐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由责任提名专家(原则为第一位推荐专家)通过本人电邮于2018625日前向我部提出申请,并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我部将向推荐专家统一发送推荐号和校验码。

  推荐前请认真阅读《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附件1),按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二、基本条件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第一完成单位应当是高等学校,推荐项目数额不限。

  2.拟通过教育部提名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须已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推荐项目数额不限。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5.推荐项目所含技术内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6.已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经评审未获奖的项目,如无实质性进展,原则上不得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三、推荐程序

  各类项目均按照通用项目或专用项目的分类分别填写、公示、报送。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

  (一)推荐书填写

1.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提高申报数量;请完成人按照《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2)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请各单位组织专家对推荐书认真进行答辩评审,提高申报质量。

2.通用项目可于2018612日起凭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202.205.109.48/Cutech,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推荐。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积极与科技处联系人联系,以便索取推荐号和效验码。

  3.专用项目推荐书可从评审信息系统下载模板,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推荐。

  (二)公示

  1.请各单位于2018710日前,将各通用项目的公示内容电子版发送到联系人电子邮箱,通用项目公示内容需按照附件2中相关要求进行。推荐单位将公示截图,截图须在报送材料前上传至评审信息系统。

  2.专用项目按照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推荐材料报送

  请推荐单位(专家)按规定做好推荐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推荐材料电子版直接通过评审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718日。

  专用项目推荐材料电子版,由推荐单位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由专人直接报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

1. 各单位将拟推荐项目的项目汇总表(附件34)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8612日前报送到科技处项目与成果办公室(办公楼132室)。

  2.各单位将推荐材料报送到科技处项目与成果办公室(办公楼132室),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719日上午11:30之前。

推荐材料包括:通用项目纸质推荐书3套(含1套原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推荐书11套(含1套原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5,选填)。

以上内容,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牛玉生

联系电话:85953357

  

附件:1.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

     2.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

                      5.回避专家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