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相关老师:
为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2018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者只需在网上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8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本单位管理员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按本部门时间要求提交如下材料: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与申请书装订一起);《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四)各部门事项。
各单位管理员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形式方面进行审核(特别是按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各单位务必于2018年3月8日前向科技处项目与成果办公室统一报送:项目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皆为原件)、《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各单位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确认的《2018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科技处不受理个人提交的任何材料。
(五)特别提醒
1.2018年的申报指南中,化学科学部申请代码全面调整,生命、地球、信息、管理科学部申请代码微调,请各位老师在选择学科代码时,务必精读《指南》,准确选择。
2、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时,如填报系统中有《指南》未提到的申报要求,按填报系统中的要求执行。
3、博士后申请基金项目的承诺书必须加盖学校公章。
4、项目与成果办公室联系电话:85953353。
附件:
1. 关于博士后申请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承诺
2.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
3. 2018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
4. 各单位申报最低限额
科技处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