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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市南区知识产权奖励扶持资金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    时间:2014-06-03    浏览:

各有关单位、发明人: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市南区知识产权奖励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组织2013年度青岛市南区专利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知识产权奖励扶持资金对2013年度内提交的、第一申请人地址为“青岛市市南区”的国内发明专利申请, 2013年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以及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 获国家、省、市专利奖,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进行奖励扶持。

二、申报材料

(一)专利申请奖励扶持,需提交下列材料:

1、通过有资质的专利代理机构(通过外地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的,需提交该单位的资质证明及专利代理资质时效证明)的国内发明专利及自行申请的国内发明专利,需以学院为单位提供《市南区专利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一)。

2、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费、实审费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发明专利请求书或发明专利公开或授权文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凡申报人是多个专利申请(专利权)人的,需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十)

(二)专利授权奖励扶持,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的,需以学院为单位提供《市南区专利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一)。

2、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专利证书或发明专利授权文本扉页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办理登记手续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凡申报人是多个专利权人的,需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十)。

5、申报合作条约(PCT)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需填写(附件三)

(三)对有效发明专利的奖励扶持,需提交下列材料:

1、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市南区有效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附件四);

2、发明专利证书和发明专利相应年度(满五年即2008年申请的、满十年即2003年申请的、满十五年即1998年申请的)的2013年费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凡申报人是多个专利权人的,需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十)

(四)获国家、省、市奖项申报奖励扶持,需提交下列材料:

1、市南区国家、省、市专利奖项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五)

2、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五)软件著作权的奖励扶持,需提交下列材料:

1、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市南区软件著作权登记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八)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2份。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奖励扶持,需提交下列材料:

1、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市南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九)。

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将申报专利信息汇总后,填写《市南区专利专项资金申请表》(一),《市南区有效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附件四),《市南区软件著作权登记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八),《市南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九),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表》。在专利名称后用括号注明第一发明人。按照申请表中的顺序将专利证明材料排好,原件与复印件分开,原件经市南区知识产权局审查后返还。

2、通过有资质的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需在专利申请费、实审费收据复印件上加盖专利代理机构公章。

3、由多个人或单位合作申请、授权专利,申请奖励扶持均需填写《市南区专利专项资金申请、领取授权委托书》(附件十)。

4、请严格按规定要求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据。缴费收据必须提供原件。

四、申报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于6月13日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管理科,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电子邮箱。

五、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办公楼135-1

联系人:张 隋

电 话:85953357

邮 箱:zhangsui051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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