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青岛市国际科技
合作基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科技局今天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青科外字〔2015〕2号)的通知,拟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外向型、基础好、发展前景广及带动性强的单位,开展市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评审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与本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一致,具有独立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条件和能力;
2.具有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渠道、人才团队和资金来源;
3.具有明确的国际科技合作目标、管理创新等实施方案,设有国际科技合作的管理机构;
4.在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方面有创新,并取得显著成效,对各类主体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有引领和示范作用。
依托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科技中介机构、科技园区建立的合作基地除具备上述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相关的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管理办法》。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如实填写《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见附件),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认定标准的申报单位发文认定。已列入国家或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单位不再申报。
三、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成1册,简装,一式6份,其中1-6项必须提供,7、8项根据申报具体要求可选。
1.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附件2);
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国际科技合作的管理机构证明材料(复印件);
4.单位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主要国际合作协议/备忘录(复印件);
6.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取得的成果性材料;
7.产学研合作的协议,市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复印件,科技中介机构可不提供);
8.知识产权证书,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经济社会效益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可选,复印件)。
四、报送时间
请于2015年5月22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科研基地管理科(办公楼131房间),同时将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邮箱:qingdaowht@163.com。逾期和不合格者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宏韬, 联系电话:85953705
附:1.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
2.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
科 研 处
2015年5月19日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doc
附件1.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pdf
附件2.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20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