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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青岛大学2014年度科研业绩奖励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    时间:2015-07-10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大学科研业绩奖励暂行办法》(青大科字[2012]6号)的规定,拟对我校师生在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科研业绩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论文:A类、B类和C类学术论文或绩点超过2000点的其它学术论文。

2.著作:绩点超过2000点的著作。

3.专利:绩点超过2000点的专利。

4.转化:绩点超过2000点的成果转化项目。

5.奖励:绩点超过2000点的获奖成果。

6.项目: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期间按计划完成、绩点超过2000点的科研项目,另外我校省协同创新中心所属人员还包括2014年度新立项的绩点超过2000点科研项目。

二、绩点核算

根据《青岛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业绩考核指标体系(2014年1月修订)》(青大科字[2014]1号)和《青岛大学自然科学科研业绩考核指标体系(2014年1月修订)》(青大科字[2014]1号)核算绩点;自然科学论文按照CSCD2013年、SCI2014年影响因子计算;人文社科论文按照2014-2015年CSSCI影响因子计算。

三、申报要求

1.今年提交申报材料的同时必须同时进行“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录入,录入不完整或提交附件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请申报者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及录入科研管理系统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2.学术论文原则上由第一作者申报。第一作者如为在校学生,由学生本人申报;第一作者在与通讯作者签署授权委托书后,也可由通讯作者申报;若第一作者原为我校学生,现已毕业离校,则由通讯作者申报办理,不必签署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师生证明。

3.截止2015年7月10日我校在职在岗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可以申报。在校外其它单位受聘有工作时限、取得相对固定报酬的学术类职务或行政职务(如:各省市学者、研究所所长、实验室主任、学院院长、系主任等)的人员不能申报。

4.请以学院、教学部或部门为单位,于2015年7月20日将青岛大学自然科学科研业绩奖励申报汇总表、青岛大学人文社科科研业绩奖励申报汇总表、青岛大学自然科学科研奖励申报表、青岛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奖励申报表各1份(含电子版)、有关证明材料(结项或鉴定证书、论著或收录证明、授权委托书、师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论文复印杂志封面、目录页和论文内容;著作可只复印封面、扉页和目录等能够证明发表日期和字数以及知识产权归属的主要信息页),统一交到学校办公楼科研处科研成果管理科(自然科学)130室,社会科学办公室(人文社会科学)405室,材料原件审核完后统一返还。

5.根据《青岛大学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青大校字〔2015〕7号)的规定,我校省协同创新中心所属人员2014年取得的科研业绩须由中心主任确定是否与中心研究任务密切相关,中心主任确定后交科研处相关科室进行统一审核。

6.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科研成果管理科:华登峰 85953357 qdkycgk@126.com

社科办:丁志高 85953575 qdkycsk@163.com

科研处

2015年7月10日

附件:

1、关于申报2014年科研业绩奖励人员提交材料及“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的 具体要求

2、青岛大学2014年科研业绩奖励申报汇总表(自然科学)

3、青岛大学2014年科研业绩奖励申报汇总表(人文社会科学)

4、青岛大学2014年科研业绩奖励申报表(自然科学)

5、青岛大学2014年科研业绩奖励申报表 (人文社会科学)

6、2014年SCI影响因子

7、2013年CSCD影响因子

8、2014-2015年CSSCI来源刊物

9、授权委托书

2014年度科研业绩奖励申报通知及附件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