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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    时间:2015-12-11    浏览:

各有关单位、发明人:

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与拨付工作细则》鲁知办字[2013]82号文件规定,现组织申报2015年度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助工作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管理、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优先资助专利电子申请。

二、 资助项目

1、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以当年授权公告日所在年度为资助的年度时间。

2、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以当年外国或国外组织的授权公告日所在年度为资助的年度时间。

3、PCT国际申请:包括进入国际阶段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两种申请,以确定的PCT国际申请日所在年度为资助的年度时间。

本条款的资助项目不包含港、澳、台专利(申请)。

三、 申报材料

每件专利(申请)应提交《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纸质及电子版),并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专利资助单位银行转账汇总表》(电子版),并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需提交《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或者发明专利授权通知书及证书登记费缴费收据(复印件);非职务授权发明专利已经转化实施的,应提交与相关企业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该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需提交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如提供证书复印件,则需要提交授权公示专利说明书扉页)或提交发明专利授权通知书及证书登记费缴费收据。

3、PCT国际申请,需提交《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和《关于缴纳规定费用的通知书》及规定费用的缴费收据(复印件)。

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请务必将重要信息填写完整,字迹要清晰可辨,不能涂改。请各单位将各发明人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材料,电子稿发至邮箱,过期不予受理。

四、报送时间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16年1月4日。

五、 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办公楼130室 科研成果管理科

联系人:陈 艳

电 话:85953357

电子邮箱:qdkycgk@126.com

附件:1、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

2、专利资助单位银行转账汇总表

科研处

201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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