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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朱晓明    时间:2021-01-01    浏览:

各有关单位、相关老师: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的要求,现开始征集我校提名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和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根据省科技厅规定,省教育厅作为提名单位对我校申报的奖项进行审核提名。今年,我校申报仍不限项。

二、申报要求

(一)认真学习掌握申报要求条件。请各申报成果负责人认真学习省科技厅通知和《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附件2),掌握申报要求和基本条件。涉密项目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

根据省科技厅补充通知,按照加强科研诚信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对存在论文抄袭、造假等行为的科研人员(包含正在调查中的人员),无论论文是否用于此次报奖,个人一律不得申报省科技奖励。后续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省科技厅将撤销团队科技奖励评审资格,并对提名单位进行通报。

(二)严格遴选。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对照《手册》78-80页,认真遴选、严格把关、宁缺毋滥,切实保证申报材料的质量和水平。我校将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凡达不到基本条件的不予推荐。

(三)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对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见《手册》82—83页)确保材料通过形式审查。申报截止日期后,不再补正申报项目相关材料。

(四)项目公示。学校对拟申报的项目,将按照《申报(提名)山东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公示要求》(见《手册》81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因异议处理等造成项目内容调整的,需将调整内容重新公示。

(五)成果登记。凡申报2021年度省科技奖的成果必须进行成果登记。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1月6日前,请未进行成果登记的老师完成成果登记(具体流程见附件5)。

1月8日前,请各单位将《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见附件3)发送至我处指定邮箱,由我处发放提名号和提名口令。

1月12日起,通用项目可凭提名号和密码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从省科技厅网站登录),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公共安全类项目不得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提名。

1月21日前,请各单位将每个申报材料的公示内容发送至我处指定邮箱。

1月31日前,请各单位完成网络上传。

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告知承诺制,在项目提名阶段,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只需在线填写并提交提名书,形式审查、网络评审阶段实行无纸化评审,会评时再按照要求提交纸质盖章提名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具体科技处待通知)。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培训安排

为提高我校提名项目形式审查合格率,明确各时间节点工作,辅导各项目和人选准备提名材料,青岛市科技局拟在省奖培训会后举办市培训会,我校也将组织预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于晓菲

联系电话:85953357;13611273320

电子邮箱:qdkjccgk@163.com


附件:

1、关于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3、2021年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人选)汇总表

4、省奖提名公示内容模板

5、成果登记流程和要求

 

 

青岛大学科技处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