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团队:
根据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通知,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市重点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根据《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附件1),市发改委将组织开展2025年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重点领域,以及数字经济、平台经济、低空经济等新兴经济业态的工程研究中心申报。
二、申请单位需符合《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要求的基本条件。
三、本次认定工作市发改委采取限额申报,每所驻青高校原则上限报2家。
四、欲申报机构、团队所在学院负责对相应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初审,确保相关统计数据真实、全面、准确、前后一致。
五、请相关单位、团队严格按照本通知以及填报说明、指标解释及证明材料(附件3)的要求,组织填报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附件2)、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及附表(附件4,Excel表)、拟申报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推荐汇总表(附件6,须经所在学院审核盖章),请于2025年11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2、4及其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5)胶装为纸质材料(白色封面)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处平台建设办公室(办公楼130房间),并同时将申报材料(附件2、4、5)的Word电子版及推荐汇总表(附件6,须经所在学院审核盖章)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ingdaowht@163.com。逾期谢绝受理。
六、由于“申报年度工程研究中心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数量”事项较为敏感。请将评价数据表及附表(附件4)中的附表11.申报年度工程研究中心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ingdaowht@163.com,无需附入申请报告中,但是报告中评价数据表及附表(附件4)总表第18行“申报年度工程研究中心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数量”指标数据仍正常填写。
联系人:王宏韬 联系电话:85953705
附件:1.《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2. 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3.填报说明、指标解释及证明材料
4.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及附表
5. 真实性承诺
6.拟申报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
科 技 处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