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度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备案工作的通知》,现征集2025年度我校作为主办单位发起举办的围绕推动科技创新工作组织的高层次对接交流、推介洽谈、学术研讨等活动。省科技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立项实施,参照《山东省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管理办法》给予经费支持。
一、相关备案要求
根据《山东省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管理办法》(见附件1),科技活动分为国际专题、产业专题、院士专题三大类型。
(一)国际专题活动。围绕服务国家大局、落实双(多)边合作协议及合作机制,面向欧美、日韩、东盟、“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及港澳台地区,在国(境)内外联合举办综合性或领域性国际科技交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围绕国际科技成果开展的学术会议、对接洽谈、推介路演、科技竞赛、科技展会等。活动参与人员来自2个或2个以上国家和地区(含港澳台地区),参会人数原则上在50人以上,邀请外宾原则上占20%以上,且有国际知名科学家、国际组织机构代表或企业家等重要嘉宾参加,签约或达成合作意向5项以上。
(二)产业专题活动。立足我省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围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聚力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超前布局,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举办的具有较强影响力特色科技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对接、现场考察、展览展示、科技外交官山东行等多种对接交流方式,每项活动参会人数原则上在100人以上,不少于⒛家企业,发布产业需求50项以上,获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100项以上,对接高层次专家、科研人才50人以上,年内签署技术合作、平台共建等合作协议不少于10项。
(三)院士专题活动。以解决我省科技创新发展实际需求为目标,聚焦“卡脖子”技术和核心关键技术,以院士专家为主体,组织开展的创新搭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需求对接、现场调研、交流座谈等形式。活动重点发挥院士高端智库资源优势,每项活动原则上对接专家教授不少于15人,其中院士不少于3人,提出1份以上高水平建议或研究报告,力求解决产业创新发展的实际关键问题,推动院士成果落地转化。
二、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于2月21日17:00前将申报书及汇总表纸质版报(加盖公章)送科技处综合办公室,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科技处邮箱。
联系人:李密 85953359
邮箱:kjc@q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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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1. 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备案工作的通知 2. 山东省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备案汇总表(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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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
2025年2月14日 |